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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切实发挥好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,提高辖区群众的环境资源保护意识,时值首个“全国生态日”,珲春林区基层法院法官干警走进吉林省敦化市大石头镇巡回审判、集诉集审,依法审理被告人许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、被告人孟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及被告人侯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。庭审过程中,三名被告人均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,均表示认罪认罚,承办法官根据三名被告人所犯罪行、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,分别判处其不同刑罚,三名被告人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。通过集诉集审,三起案件快审、快判、快结,既保障公正又提高司法效率,也节约司法资源。通过巡回审判,既惩罚犯罪,又教育群众,使一堂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深入人心。下一步,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将不断创新审判方式,发挥好生态司法能动作用,深入辖区群众,守好青山绿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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